v. 说,讲,比如说,表明。
n. 发言权,意见。
v. (动词)
1、say的基本含义,是指把自己的思想或观点通过言语表达出来,使人明白其意图,即“说、讲”着重所说话的内容,引申还可指“预告”、“说明”、“表明”、“宣称”、“背诵”等。
2、say还可以作“比方说、假定说”解,是let's say的省略说法,用作插入语。
3、say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后可接名词、代词、动词不定式、带疑问词的不定式或that/wh-从句作宾语。也可引出直接引语,可用于被动结构,有时还可用一般现在时表过去。
4、say引出直接引语时,如果主句是放在引语之前,主句中的主语不管是名词或是代词,主谓均不倒装。如果主句是放在引语之后或是插在引语之中,主语是代词时,主谓也不倒装,主语是名词时,主谓常可倒装。
5、“It is/was said that...”结构的意思是“据说”。
6、say后有时可跟替代词so或not。
n. (名词)
1、say作名词的意思是“决定权、发言权”,指人们对某一件事或物发表看法或观点之权。常用于单数形式,也可用作不可数名词。用单数形式时,常与不定冠词a连用。
2、have a say意为“有发言权”,have the say意为“有决定权”,have said one's say意为“利用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扩展资料;
近义词;
speak
英 [spiːk] 美 [spiːk]
v. 讲,说话,演说,发言。
v. (动词)
1、speak的基本意思是“讲”、“谈”,指用声音表达意思,着重开口发声,而且着眼于个人的言语行为,可指自言自语,也可指支离破碎地交谈。其后常接语言、实话等词。speak还可作“发言、演说、作报告”解时,指连贯、系统、正式的讲话。
2、speak还可表示用说话以外的方式“表明”、“显示”、“表达”,引申还可表示“用响声宣告”。
3、speak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