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资
出国教师在国外任教期间,根据出国教师国内职称,按以下标准计发国外工资(单位:美元):
注:没有职称的教师以四级工资标准发放
(2)、艰苦补助
为体现对艰苦地区的倾斜,鼓励到艰苦地区任教,在艰苦地区任教的出国教师享受艰苦地区津贴。
按艰苦程度不同,艰苦地区分为五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五类。各类艰苦地区津贴标准为:
注:划分艰苦地区有环境、战争、经济等多种多种标准。一般来说,从一类到五类,危险指数或艰苦程度越来越高。
(3)、交通补助
出国任教期间,如聘请方不提供交通工具和相关费用的,国家按以下标准提供交通补贴:
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
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每人每月600美元。
(4)、配偶补贴
出国教师配偶享受配偶补贴。
随任配偶:每月500美元
不随任配偶:每月200美元。
艰苦地区随任配偶,同时享受出国教师艰苦地区津贴标准1/3的艰苦地区津贴。无配偶或配偶在境外公费留学、进修或有工资收入的,不享受配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