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证件有效证件主要包括: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包含: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简称,是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