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假设您月工资6000元,2019年1月单位将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先拿您的2万元年终奖除以12为1666.7元,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您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2、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3、最新的临界点是:3.6万,14.4万(12000*12),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您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