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使用使用的静态条码限额为500元。
根据《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银行、支付机构应根据《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关于风险防范能力的分级,对个人客户的条码支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
风险防范能力达到D级,即使用静态条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扩展资料
根据《支付宝服务协议》关于支付宝服务规则 的相关规定:
用户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可能因用户使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支付宝的风险控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具体见支付宝网站页面提示或者公告。
使用支付宝代为支付款项服务时,存在以下情况时会导致扣款不成功:
1、指定的账户余额不足。
2、指定的用户标识或账户已被采取止付、有权机关冻结或其他限制使用权限的措施。
3、超出监管部门、支付宝或者银行规定的付款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支付宝服务大厅——支付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