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换为国内驾照,韩国驾照在中国境内使用需要换成中国驾照。准备好材料到深圳市各区的车管所办理。
1、境外驾照换为深圳驾照的受理条件
持外国、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本市居民、在深圳市居住的内地居民或者居住地、居留地在深圳市的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6个月内拍摄的3张一寸白底免冠相片;
(3)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翻译件;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在导办人员的指示下在网上深圳交警网现场预约,并按业务要求备齐资料。
注意:请到深圳市区级以上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体检数据6个月内有效;请提供6个月内拍摄的3张一寸白底免冠相片,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相馆或自助设备获取;非中文表述的境外驾驶证,请到公证处或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需翻译驾驶证正反面);此业务不可代办。
(2)窗口受理人员即时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和数码相回执在三楼即约即考签到处录指纹,缴纳考试费后入考场考试。
(3)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审查不通过资料退回受理岗,并通知申请人补齐资料。
(4)审查通过后转审批,审批通过,当天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5)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6)申请人按规定取证时间要求到指定窗口或者邮寄领取驾驶证。领证要求:受理回执、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受理点的发证窗口领取。
4、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七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八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六)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机动车驾驶证持境外驾驶证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