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考生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须连续2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及以后须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的有效期满1年(2016年要求满2年,2017年起要求满3年)。
2.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2016年及以后要求连续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3.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凡同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