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是在行政处理的范畴,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方损害,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侵权造成患者损害,仍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