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用卡,核心是信用,而不是卡,卡只不过是一个载体而已。
信用卡最早流行于欧美地区,最初并不具备支付功能,只是作为发卡机构发给持卡人的一种凭证和和身份证明,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
而且信用卡刚诞生的时候,发卡机构、持卡人、商家之间并没有联网交易,一般都是商家直接抄录,然后找银行结算,所以信用卡交易的时候并不需要设置密码,而是通过签字来核实信用卡是否为本人使用。
尽管后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用卡的交易信息可以实时联网,但是在欧美地区使用信用卡还是不需要设置密码,而是延续着签名消费。
欧美地区之所以能做到签字消费,无需设置密码,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有完善的信用体系。
对于刷卡消费,商家必须承担对签名识别的责任,而且欧美的银行从业人员、商户都有很强的意识来识别签名,一般都会认真去核实信用卡签名于消费签名是否为同一个人,如果商家核实不严,导致信用卡被盗困脊携刷,那商家就要承担盗刷责任,这使得与签名相关的安全风险控制手段比较成熟。
除此之外,像美国对信用卡的使用有着比较完善的法律,美国《借贷真实法汪伏》(Truth in Lending Act)规定如果一个消费者的信用卡被非授权使用,该持卡人的法律责任最多为50美元。《借贷真实法》将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完全放在接受信用卡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处理信用卡支付凭证的商业银行及发卡人的头上,所以信用卡持卡人不用担心信用卡被盗刷。
实际上,信用卡使用签名消费要比使用密码消费要安全,因为签名可以识别是否是本人使用,但是使用密码就没法识别到底是不是本人刷的卡。
所谓的信用卡支付密码最初是有中国人发明的,具有很明显的中国特色,说白了就是银行用来逃避信用卡盗刷责任的一种方式。给信用卡加密码是银行转嫁本该银行承担的风险给持卡人的一种做法。
因为信用卡本身的重点是信用而不是卡,既然你给持卡人发卡了说明你是信任这个人的,但是你必须承担起核实的责任,包括银行跟商家签订的协议就有写明商家要承担起签名确认核实的责任,但在实际的消费中,很多商家注重的是密码,而不是签名,很多收银员根本就没有对照信用卡签字和消费签字是否为同一个人,因此导致了信用卡盗刷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一种是没有设置密码被盗刷的信用卡往往银行要承担责任;另一种是设置了支付密码,信用卡被盗刷的往往由用户承担后果。
因为没有设置密码的盗刷可以通过识别签字来确认是不是持卡人本身消费,而设置密码之后要证明卡片不是自己消费的,持卡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这就很坑爹。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信用卡安全着想,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两件事都要一起野唤做,既要签名,也要设置密码,这样才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