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建房可以收回来吗?
农民建房面积不得超过所在省规定面积,超出部分的土地,应由村委会依法收回,不得以交纳出让金的方式,让农民超范围建设。 农民建房,当地政府可按法律规定收取耕地占用税以及证照工本费。 除此之外,其他费用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如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登记费、村镇规划管理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等)。 如果收取了不得向农民收取的费用,则均属于乱收费。建房户可向当地农委农民负担监督办公室举报。已经交纳而有关部门又拒不退还的,交费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索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