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践行“四种形态”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转变执纪审查理念。“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的产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方法路径、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
二、坚持动态管理,科学规范处置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线索处置是执纪审查的源头和基础,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首要环节。我们始终把线索处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推动线索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及时研提处置意见。
三、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谈话函询既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也是落实“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四、坚持从严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四种形态”是一个有机整体,我们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的同时,对后三种形态尤其是第四种形态,也毫不放松。一是突出审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