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一、只有在需要装修的时候,才需要交装修保证金。收取装修保证金是为了约束另寻装饰公司和自装的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装修公司造成的任何破坏,将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是否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的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争议最大,现实操作中也多发生纠纷。
一方面,由于装修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私拆承重墙、堵塞下水管道、施工扰民、装修人员随意进出造成治安混乱等问题都会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用电梯运水泥、沙子也会对公共部位造成磨损。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确实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管理和约束。因此,一般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前交几百甚至上千元的装修押金,并承诺装修结束后退还。
另一方面,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自行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已收取的装修押金待业主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清退。
友情提醒:从小区的整体环境和保护邻里的住宅质量考虑,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有其合理性,但如无特殊约定,根据现行政策,业主仍可拒交。装修管理费则属不合理收费,业主不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