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fundamental right)和基本义务(fundamental duty),是指由宪法所确认的、作为公民所应当享有和履行的最起码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各国不一致,主要是根据各自的民族传统和需要确定。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属于法律权利义务的范畴,但它们高于一般的法律权利义务。具体表现在:
第一,它们对于国家和公民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现代社会,基本权利是这样一种权利——公民如不享有,则不成其为国家主人或主权者;基本义务是一种公民如不履行、国家就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的义务。
第二,因为宪法就是处理公民与国家基本政治关系的法律,所以,宪法规定基本权利和义务,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公民有对抗政府的可能侵犯手段,使政府不能随意剥夺;同时,基本义务的规定,也可赋予政府以合法的强制手段,使个别公民不能借主权者的地位拒绝履行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第三,基本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普通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或原则。
第四,基本权利有一个区别于普通法律权利的重要特点,即有些基本权利是不能放弃的,如人身自由权,只能被法律剥夺,而不能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