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伤残鉴定中心地址有哪些?急急急

2021-08-04 社会 2630阅读

四川成都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2楼1201室

联系电话:87706867/87706862/8770678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收费标准:初次鉴定:300元/人、复查鉴定:400元/人

扩展资料:

四川成都市办理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类劳动能力鉴定:

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因病(非因工)类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人须为用人单位,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被鉴定人个人申请书;

3、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其中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须提供5年以上的病历资料;严重的器质性精神病须提供2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类劳动能力鉴定:

1、委托方须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2、非法用工伤亡人员出具非法用工的证明材料;

3、被鉴定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伤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交材料同上);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社局- 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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