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记分周期应该是这样的:从初次领证日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 1分五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如被记满12分,就要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重新学习7天的交通安全法规。
违法记分是按累计分值的方法记录的。即一个记分周期里,所被记的所有(被记分的次数)分值都是累加起来的(同一记分周期内即使是将罚款交清了,分值还是继续累加),只有累计没达到12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记分系统才将所有分值清零。
**如果本记分周期有记分违法行为未交清罚款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则将未处理的记分累入下一记分周期。达到满12分需要考试科目一合格将12分清零后才可以正常使用你的驾驶证。**
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时间每年的月、日零时起至第二年月、日的零时止,就是一个记分周期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