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丽的身世在第四集已经有交代:
于曼丽原名梁旁锦瑟,14岁时被继父卖到了妓院,15岁时,锦瑟橡陪橡就已开始挂牌接客,小小年纪的她饱受摧残,16岁时,锦瑟染上了花柳病,被妓院赶了出来,流落街头,险些就没了性命。
偏巧在这时,锦瑟遇到了一名好心的湘绣商人,这位商人姓于,于老板看到流落街头的她,不由得心生怜乱信悯,便救了她。
可惜于老板在一次货物运输途中遭到土匪袭击,最终被三名土匪杀害,连尸体都没找到。
不久,于曼丽在学校中消失,紧接着,一个叫“锦瑟”的妓女重出江湖。
她用尽心机使三名劫匪家破身亡,然后设法与这三人分别成亲,在新婚之夜将他们大卸八块,以报仇雪恨,被称“黑寡妇”。于曼丽杀死了三位劫匪后,选择了自首,并被判以死刑。
扩展资料
原著描写:明台已经不知道林参谋在说什么了,他已经懵了,因为他看见了于曼丽的照片。他快步走过去,仔细辨别着上面的字迹和图片。杀人犯“锦瑟”,十七岁。民国二十七年正法。于曼丽双手被缚在背后,五花大绑,一脸坚毅,面带诡异的笑容,她下颌的疤痕依稀可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于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