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办理个临时身份证用(有效期为三个月,3天内即可办好),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办理更换新身份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二,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扩展资料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