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折扣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您提到的是计算现金折扣的基数,基本是两种计算方法:第一是用价税合计金额来计算;二是用不含税的金额来计算。究竟用什么方法那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2、举个例子说: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1日,销售给B公司一批货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不含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代垫运费2000元,从银行存款支付。双方商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I/30”,并商定按照价款计算折扣额,B公司于5月9日支付了货款存入银行。
(1)确认销售:
借:应收账款 -B公司 11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银行存款 2000
(2)计算折扣额=100000*2%=2000元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财务费用 2000
贷:应收账款 -B公司 119000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