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民航局有关规定,乘机有效证件分为四大类:居民身份证件、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和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军人类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装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官退休证、离休荣誉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的身份证件。
(一)士兵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的身份证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士兵证由总参谋部统一制发,团或相当于团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登记、收缴、注销、销毁等管理事宜。
(三)新兵入伍取得军籍并被授予军衔后,发给士兵证。士兵退出现役、提升为军官、被除名、开除军籍和亡故,士兵证一律收缴,由发证机关注销、销毁。士兵调动后,由新单位更换证芯。
(四)士兵证应随身携带,妥为保管,防止遗失和损坏。如遗失,应立即报告发证机关,并积极寻找。确属遗失的,由本人写出检查,其所在连以上单位申请,发证机关予以补发。士兵证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违反规定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严肃处理。
(五)士兵探亲、出差、购买车、船、飞机票和住旅馆需要身份证明时,凭士兵证和“军人通行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的号码是七位数,自左至右的前两位数是军级单位编号,其他五位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序号,由各大单位自行编排。号码前应当冠以各大单位的“冠字”头,例如沈阳军区为“沈字第0100000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的内芯和封皮应配套使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士兵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