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满1年积3分,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积分加分标准:
1、参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
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
3、参加义工(最多可加6分)
4、参加献血(最多可加6分,要有献血证)
5、提高自己学历(可加10-20分)
6、有国家专利,获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赛获奖(最多可积30分)
7、买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
8、多交保险(最多可加10分,养老保险加分满一年加3分,医疗保险满一年加1分,工伤保险满一年加1分,生育保险满一年加1分,失业保险满一年加1分)
9、年龄加减分(18岁~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加1分,40~48周岁每增长一岁减5分,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扩展资料
申请落户条件:
1、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3、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6、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