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是不强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
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港澳通行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
2,港澳通行证原件;
3,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4,港澳通行证持有人居住证原件(异地办理需要提供);
5,委托证明书(代为办理需要提供)。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