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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国际婚姻原有制度是必须先在中国进行结婚登记以后,才可以在韩国进行婚姻申告.
自2003年9月以后,中韩国际结婚手续简化了,新制度可以自己选择先进行结婚登记或申告的国家,没有顺序规定.结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也可以选择在韩国登记结婚,
如果先在韩国登记结婚,拿着韩国颁发的韩中两国国民结婚公证书,即可以在中国的户籍主管部门变更"婚姻状况" 。“ 结婚公证书”(即韩国人户籍登本的翻译公证书)要经过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的,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状况一栏改成“已婚”,同时你要自己打印一张“户口本上已婚纪录的确认证明”并请派出所加盖他们的公章,因为你的户口本中并不能体现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国籍等相关信息,所以这份文件要写清:某某(中国人)和某某(韩国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已在韩国登记结婚,现根据境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的韩方结婚公证书(即韩国人户籍登本的翻译公证书),将我辖区公民某某的婚姻状况一栏更改为已婚,特此证明。一般派出所还会同时打印一张你的“常住居民登记卡”出来给你,上面明确记载着你的婚姻状况变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