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补办。申请补办学籍流程如下:
1、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填写“提交中央查重学籍注册信息模版”
2、学校名称,学生所在学校全称。
3、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填写真实准确,姓名中间、前后不要留空格,出生日期8位数字。
4、身份证件类型,有身份证件号的填“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件号的填“其他”。
5、身份证件号,有身份证件号填身份证件号(要求准确无误),无身份证件号的填“无”。
6、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学生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后加六个0共12位。
7、入学年月,学生要补建学籍相应的入学年月(四位年号,两位月号)。
8、家庭住址,学生家庭的地址。
9、将填写好的模版上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扩展资料:
中学学籍办理程序:
一、学籍建立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学校入学通知后,带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小学学籍信息、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及其他有效证明。学校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
二、学籍变动
1、转学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2、休学复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的,应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15天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因伤病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因服刑、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法院、公安、医院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作为复学申请的附件保存备查。
作为学生家长应该关注学籍的哪些相关内容如下:
新入学或转学后,家长应及时到学生所在学校确认是否已为学生建立或转接学籍,是否“人籍一致”。
“人籍分离”等问题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办理与学籍相关的各种管理服务业务,甚至影响升学。学生离校时,家长要及时告知原学校学生的去向。此外,家长还要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