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员的分工是怎么样操作的?

2022-08-12 社会 46阅读
现在我想仔细问你一个也是有关于村委会中委员所任职位由谁来分工任职的问题:是这样的,村民委员会里面的下属机构妇女、计生主任,共青团书记,民兵营长,林果专干,农董,治保主任等职务是村委员会成员分工任职还是由村党委会成员分工任职?法律上有什么规定?现在我们村的经济权居然掌握在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手里?而是由村党委成员管理村的经济,竟然出现这样的事情是镇政府出文件通知定出来的。现在我村正在为这个问题争论,我们村委员会认为是属村委会的事务,村党委也认为是他们的事务。如果要是这样,那还有什么村民自治,还要《村民自治法》干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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