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以没住房为由,是否还得住在男方家里

2020-10-28 社会 75阅读
应该这样。
高院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第十四项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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