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师范类与师范类的考试科目一样,如下:
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普通话、面试;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普通话、面试;中学: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普通话、面试。
二、统考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
教育部2014年8月6日,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2011年11月26日,浙江、湖北率先进行国家统考试点。2012年新增河北、上海、海南、广西四个省份。2013年又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截止2014年9月份,加上吉林、陕西、江苏三省总计有13个省自治区参加教师资格证的全国统一考试。
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2015下半年新增加北京、河南、宁夏、湖南、甘肃、江西、福建。2016上半年新增加辽宁、四川、重庆,目前总计有23个省自治区参加国家统考教师资格。预计到2016年11月底,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全部实行统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