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2、借:银行存款 550000
贷:预收账款 550000
3、借:应收账款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借:其他应收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4、借:销售费用 5600
贷:银行存款 5600
5、借:银行存款 470000
贷:应收账款 470000
6、借:预收账款 550000
应收账款 15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7、借:银行存款 152000
贷:应收账款 152000
8、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240000
—乙产品 440000
贷:库存商品 680000
9、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10、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11、借:其他业务成本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12、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200
13、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零售商品销售以门市销售为主,销货业务频繁,数量零星,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一)商品销售的核算
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零售企业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营业柜组(实物负责小组)清点销货款,填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及内部缴货单,连同销货款送交企业财会部门据以入账。
(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调整
零售企业在月末,一般是采用差价率计算法来计算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即:首先计算企业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进而据以计算出本月已售商品的进销差价额,再将已售商品进销差价从“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转出,并对“商品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调整。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可将本科目设为1122 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1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不包括各种非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费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做相反分录。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