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朋友作为雇主,要负主要责任,除非能证明木匠的受伤,是木匠本人故意为之的。
2.即使木匠是自己不小心或者因为自己业务能力不够而受的伤,你朋友也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3.你朋友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木匠来参与办公室的装潢也是经过他同意的。而且事后还要付报酬,实际上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而你朋友就是雇主。
4。你朋友免责的情况:
①承揽关系,比如你朋友把装潢材料拿到木匠那里,在木匠的工作场所,木匠加工好了交还给你朋友,换取报酬的情况。
②木匠是故意受伤害。也就是说木匠主观上是刻意要自己受伤的,目的不谈。
③木匠参与工作你朋友并不知情,也就是说,电工请木匠来帮忙,你朋友不知道。
如果我的回答能带给你一点点的帮助,请给我些支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