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4、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扩展资料
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