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2016: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日参加本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