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公告580人
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应积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在上岗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4.招考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