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军人回答提问者:对于“不准到老百姓家吃住还有不准动老百姓的一针一线是不是军人的规定”,这样的提法是由偏颇的。因为我们解放军、武警部队依据我军光荣传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每一个军人必须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偿;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在任何军人的军队生涯中,不可避免的要与老百姓相交的:比如野营训练经常性的会住在老百姓家里,执行任务不可避免的会触及老百姓的庄稼、财务等等;但是一旦住进老百姓家里的,就会有专门官兵负责号房和支付房费,一旦有损屋内物品的每一个军人就会自觉地予以照价赔偿,吃了老百姓的食物和饭菜的的军人一定会支付所有费用(此外领导还会要求军人为房东挑水、扫院的义务劳动,撤离清点也是必须的流程)。执行军事任务不可避免的要向当地百姓借用、征用财务,也会有损坏庄稼、梯坝的;但是只要任务完成、部队撤离前就会有后勤部门(连队司务长)和当地地方干部一起,协商损失和照市价赔偿的。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我军建军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军队取得人民欢迎的基本,更是每一个军人必须遵守的底线纪律。而并不是“不准到老百姓家吃住还有不准动老百姓的一针一线是不是军人的规定”这样没有人性化的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