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
包括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个概念。
小珠三角范围:
“珠三角”最初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江门7个城市及惠州、清远、肇庆三市的一部分组成。后来,“珠三角”范围调整扩大为由珠江沿岸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
大珠三角范围:
通常所说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广东、香港、澳门三地构成的区域。
泛珠三角范围:
“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9省区,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