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改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险业务,还具有普通银行借记卡功能。
社会保障卡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劳动者不因本身就业情况变化,更换新卡,只要就卡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形,才需要跟换新卡或者补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83号
二、功能定位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片介质为接触式芯片卡,可以用芯片加隐蔽磁条复合卡的形式暂时过渡,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以下简称社保应用)和金融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