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固定资产使用的最低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三、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扩展资料:
一、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
(一)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二)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二、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一)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三)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