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处
主要职责:
统筹管理全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负责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
会同有关方面提出保障各类学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政策措施。
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和规范办学工作。
规划、指导基础教育的课程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审定地方课程教材,负责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
指导中小学民族教育工作。
指导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
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施设备工作。
指导中小学各类专题教育和科普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种竞赛活动。
指导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参与高考改革的有关工作。
参与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
参与中小学对口交流、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工作。
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处 长:马 斌
副处长:徐泰来
副处长:顾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