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的正处级为12平米;省级机关的正处级为18平米;市级机关的正处级为24平米。
两部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提出,办公面积标准“本着从严控制、向基层和普通机关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确定的”。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他新规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乡(镇)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
选址规划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
建筑标准
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景观走廊。
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
装修标准
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