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加注费用是指旧护照号码、曾用名等要在护照上注明就要给加注费。
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公务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或者地区居民出入本国国境或者本地区和到境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给的一种证明该国公民或者该地区居民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
扩展资料
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4.由于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对原身份证号所办理护照加注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