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的实施和措施方法··

2020-09-27 综合 85阅读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迅速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确保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诸王村农民根本利益,加快工程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土地实施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永兴镇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工程整个实施过程之中,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基本原则
①示范带动原则
按照“整村推进、扩大规模、形成特色”的要求,在诸王村范围内选择较好的地点安排设计居民点建设,积累建设经验,再向全镇推广。
②政策组合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为龙头,整合各类支农政策和资金,实现规模投入,实现新增耕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③因地制宜原则
工程规划设计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新农村建设模式、建筑标准和建筑风格要因地制宜,具有地方特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要体现“共建共享”原则。
④惠农惠民原则
工程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工程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促进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⑤规模发展原则
要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的选址和规模。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具备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条件,具备招商引资条件,具备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经营条件。
三、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工程实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拆旧建新协议书,充分调动诸王村民的积极性,保证工程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突出村“两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确保诸王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工程建设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统一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落实工程实施任务,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建设,统一标准
1、统一提供宅基地。由规划部门本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确定新村选址和建设规模,并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明确建筑标准和宅基地面积,统一划分宅基地。
2、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由招投标中心本着“有效最低价”的中标原则,采取“镇划定、县把关”的方式,统一对新村中道路、电网、上下水等公用基础设施进行建设,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中标的施工单位统一建设。
3、统一接入公共设施。统一接入新村的供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促进农户搬迁,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改善农民居住和出行条件,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
4、统一整理宅基地。旧村拆迁后,旧村宅基地必须统一整理成耕地。
5、统一推进规模种植。整个工程整理后的大片耕地,必须统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业效益。要结合招商引资,引进实力强、规模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土地关系流转等方式,实现农村城镇化,提高耕地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四、工程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工程指挥部。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马瑛为政委,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沈涛为指挥,镇党委副书记李振田为副政委,镇纪委书记李鸿翔为常务副指挥,镇党政班子成员李英、丰效才、冯春光、王少先、韩彬、刘涛为副指挥,抽调机关各部门18名干部和诸王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诸王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李鸿翔,副主任:王少先、田中岚,成员:解子虎、李敬信、李震、李有鹏),并成立宣传发动组、规划建设组、土地流转操作组、土地复垦整理组、基础设施配套组、治安安全组和后勤保障组。同时划分包片范围,明确分工职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分工不分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2、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德高望重的骨干群众或村民组长组成。
3、召开专题会议。镇党委召开工程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工程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工程实施方案。
4、宣传动员。召开诸王村村民大会,介绍工程基本情况,宣传工程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响应、配合和支持。
5、组织群众平坟或迁移坟墓。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往地,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分类平坟或迁坟。
6、进村入户征询意见。按照工程项目内容和要求,选定一个中心村,制定进村入户调查表,发放到工程涉及范围内每户群众手中,确保户户均征求到意见。
7、完成诸王村农户现有房屋信息采集。登记内容包括现有房屋类型、结构、面积、附属建筑物。房屋结构认定结合诸王村实际,分为砖混结构、砖瓦结构、土草结构。附属物以实际测量为准。
8、完成第一批建房户核查审批
⑴按照“在本村有住宅、有承包土地,且2009年4月1日前有户籍”原则,按照“张榜公示”要求,确定拆迁安置户数。
⑵在本方案实施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居住的(2000年1月1日以前),给予认定。
⑶凡在2009年1月1日后未经批准的建筑,无条件拆迁。
⑷愿拆迁的农户,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方可进入第一批建房农户名单,具体建房位置无条件服从规划。
9、完成诸王村人口的统计、确认。人口统计、确定,以镇派出所颁发的户口簿为准,具体统计范围包括:
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⑵现役义务兵和士官。
⑶在校大、中专学生。
⑷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⑸自本实施方案生效起(2010年1月1日),凡因婚丧嫁娶原因正常迁入及新增人口纳入统计范围,凡迁出或死亡的人口不计入统计范围。
⑹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口一律不得进入统计范围。
10、完成诸王村户数认定与分户
⑴户数认定以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簿为准。
⑵住房已实际分开,但在户口簿上是一户的,可以认定分户。
⑶凡子女达到婚龄,在2009年4月1日前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分户,但实际未分户的,由本户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查,报镇政府审批,再予分户。
⑷凡已嫁出本村的(户口未迁出),不予分户。
11、完成新居民点规划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确定新居民点地址,按照提出建房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农户户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新居民点规划设计,确定新房建设统一标准,并制作效果图和施工图。
二工程建设阶段
1、新居民点选址用地。由村委会统一协调,与有关庄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并按照统规自建或统规统建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2、新居民点规划建设
⑴镇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科学具体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
⑵镇政府负责完成工程的选址、规划、报批等手续。
⑶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招投标中心本着“有效最低价”的中标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单位。由中标单位统一施工建设。
⑷ 搬迁农户必须按新居民点的规划设计要求规范建房。
⑸ 新居民点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投标,统一接入供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
⑹ 诸王村的农户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今后在新居民点之外,不再新批农户新建、改建或扩建申请,不得违法建房。
⑺农户建设占地面积标准: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按图纸设计标准落实。
3、完成土地工程整理。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规定整理诸王村的全部土地。
4、完成土地整理后的土地流转和再分配。
五、工程实施及建设过程中应把握的原则
一尊重农民自愿原则
采取政府引导并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在拆迁安置和建房过程中坚决杜绝武断、随意、粗暴的工作方式,确保工程顺利有效开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在动员农户平坟迁坟,为农户登记房屋、办理建房申请及相关手续的过程中,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三榜公示,确保每一拆迁农户的利益。
三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原则
因工程涉及大量农民,在平坟迁坟、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地的风俗习惯及生活方式,确保社会稳定。
四安全第一原则
在拆迁安置建房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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