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有上限。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般来说,2014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确定。
日前国管公积金中心通知了2015财政年度公积金缴存上限和下限的标准。2015财政预算年度(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2015财政预算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是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793×3×12%×2=4170元(四舍五入)。
2015财政预算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是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156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4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