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工伤如何赔偿

2020-05-24 社会 64阅读
1、未满16周岁的女孩在厂里上班发生工伤事故,厂方为了省钱用另一个办了工伤保险员工的身份让女孩在医院治疗。所以所有的病历材料都是用另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要求改正的,同时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
2、索赔时可以依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求赔偿。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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