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是二本
“筹建南昌科技大学”的缘起和历程。
为实现“率先崛起”战略目标,做大做强南昌高等教育,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11月作出了“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地方本科高校”的战略决策,明确筹建“南昌科技大学”。2003年3月,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为主体筹建“南昌科技大学”。2004年2月和4月,教育部、省政府先后批复,批准原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在此基础上筹建“南昌科技大学”。
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号工程”,“南昌科技大学”的筹建进程一直在政府的主导和运作下推进。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南昌科技大学”筹建领导小组及“南昌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指挥部,以土地置换变现的方式,在红角洲征地兴建“南昌科技大学”新校园。在“南昌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南昌科技大学”新校园于2002年动工建设,2004年完成一期工程交付原南昌高等专科学校使用。2006年9月,市政府决定将原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南昌技工学校、南昌高级技工学校整体正式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由“南昌科技大学”建设工程指挥部将1702亩红角洲新校区一并移交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8年6月,南昌市技工学校、南昌高级技工学校正式并入。
从2002年11月,南昌市委、市政府作出组建南昌科技大学的决定后,市政府以土地置换方式建设新校区,2004年完成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占规划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的1/4,近年来我校在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建设了4栋学生宿舍,目前新校区建筑面积近24.9万平方米。但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中没有图书馆、教学实验楼等基础设施,本科办学基本条件尚不完备。随着我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新校区建设问题成为制约我校改革发展的“瓶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筹建“南昌科技大学”的决策部署,自2003年6月以来,我校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内涵建设为主线,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申硕成功和评估获优的显著成效。这是学院申请更名为大学的先决条件。
然而,申硕成功和评估获优并不意味着我校就可以“弃筹”成立“南昌科技大学”。为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质量,教育部于2006年9月,先后印发了教发〔2006〕17号、18号两个文件,对学院更名大学的设置标准、学校名称、设置申请作出了规范的要求。教育部明确:“十一·五”期间,按照“一年中东部、一年西部、一年民办”的节奏安排高校设置工作。根据这一规定,2009年是“中东部普通高校的设置之年”,但我校当前的办学状况离大学设置要求还有极大差距,今年内“弃筹”显然不现实。教育部文件同时明确规定: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意味着“南昌科技大学”的筹建2009年2月就满有效期。但对我们来说,实现更名大学的发展目标始终没有动摇。
学校办学历程的回顾
我校办学32年来,走过了一条极不平凡、极不平坦的发展道路,经历了10年的创建起步、10年的转型建设、10年的提升发展。
1.创建起步10年(1977—1987年),立足南昌,发展普教,培养合格中等师资。1977年10月,当时的江西省革委会决定在全省各地、市成立与江西师范学院不发生直接隶属关系的江西师范学院分院,其任务主要是为本地市培养中学师资。创建之初的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师范专科教育教学大纲和教育计划,致力于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形成了基本涵盖中学学科的师范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1984年,学校更名南昌师范专科学校。同时,适应我国中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时机,筹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转型建设10年(1987—1997年),面向三产,发展职教,实现了由专科层次的普通师范向职技高师的转轨换型。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列入本科院校系列。根据省委、省政府“要努力办好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扩大培养能力,使之成为培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范的重要基地,并逐步成为全省职业技术教育的科研中心”的指示精神,学院适应本省经济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专业结构的改革,使学院的办学功能,由单一培养普通中学师资转变到以培养职业学校师资为主,由为南昌地区服务转变到为全省服务为主,实现“学院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目标,逐步形成了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与普通高等师范教育并存的办学格局。
3.提升发展10年(1998—2008年),两次评估、申硕成功,取得标志性建设成果。围绕“将什么样高等教育带入新世纪”的战略命题,学院遵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体系要求,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办好普通高等师范教育的同时,侧重面向第三产业设置职教专业,逐步形成以高等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为主,以本科为本的多学科、多形式的办学格局。立足江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基础教育师资及其他应用型人才。2002年5月,学校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6月,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3年6月,在南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学校根据筹建“南昌科技大学”的新形势,提出了“夺权”、“迎评”、“弃筹”三大任务,着力构筑人才高地、搭建学科平台、提升科研水平、扩大对外影响,2006年,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2007年,学校根据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立足校情和办学传统、兼顾现实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以本科教育为本,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积极发展应用文科和理科,有条件地发展工科,逐步形成文、理、工、法、教育、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立足南昌、服务江西、辐射周边省份和地区,服务区域经济和文化事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教学型大学。
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设置标准有七条,其中涉及数据的刚性指标27个,主要有:
一办学规模。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二学科专业。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3000万元;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次,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至少设有省市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与全国同类院校相比,我们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对照大学设置条件,我校在研究生数量、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奖项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但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对照设置条例,扎实加强建设,我们就一定能实现2012
年更名大学的发展目标。
目前,学校领导层面已就我校的发展目标形成共识,这就是力争2012年实现更名大学的发展目标
够详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