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进行护士变更注册办理。
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内窗口工作人进行资料审查出具审查审核意见。
经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同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许可;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执业变更7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3、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4、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