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部。
1、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物资管理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局物资管理标准、制度、办法、规定的编写、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完善规范物资管理标准和制度。
3 、负责编制物资管理年度计划;负责收集电力物资设备市场和价格信息,了解掌握电力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相关质量情况;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局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监造、催交、仓储、使用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物资运管工作。
5、负责物资招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物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电网公司招标设备材料的造册上报和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委托招标公司中招标设备材料的造册上报和具体落实工作。
6、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办理、合同的实施(履行)和考核工作;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7、负责组织建立材料设备合格供应商库和材料设备招标评标专家库工作。
8、负责材料设备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材料设备报表的编写和上报工作,负责材料设备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材料设备保管的管理工作。
9,负责收集采购供应材料设备质量、厂家信誉等相关方面的材料。
扩展资料:
机关
一、办公室、工会、思想政治部(团委)、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营销部、生产技术部、发展策划部、基本建设部、安全监察部、农电工作部、财务资产部、审计部、科技信息部、保卫部、产业管理中心、物流中心、新闻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后勤中心、调控中心。
二、生产部门
变电管理所、修试所、线路工区、检修班、带电作业班、继保所
三、营销部门
客户服务中心、电能计量中心、电费管理中心
四、县级供电公司(供电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客户服务中心、农电科、人力资源科、稽查科、调控中心、监控中心、营销班组、生产班组、农电班组(供电所)。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