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忽悠签订劳务合同,被辞退,没有补偿。
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动报酬,被辞退时没有经济补偿。属于劳动关系的应签订劳动合同,被无理由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承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地位;
3、雇主的义务不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上述内容;
4、调整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而劳动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
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亏粗改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凳颤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除仲裁终局的案件以外,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销判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