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北京公司涉及到的前置许可的项目名称如下:
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批发;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许可;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保安服务;
涉及国家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审批;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出版物出口经营;
出版单位;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
新建、改造、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外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设立;
外国银行代表处;
中资银行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外国证券类机构设立驻华代表机构;
设立期货专门结算机构;
设立期货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设立结算机构;
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
保险公司己去分支机构设立;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外航驻华常机构设立;
通用航空企业;
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
快递业务经营。
以上是涉及到的是全部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是根据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的调整,希望能够帮助到相关的经营企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