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你入职的时候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有没有这个要求。一般公司普通员工提前一周-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就行。提前三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的话大概都是高级管理层的人员了。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们老板说的不对。虽然企业和劳动者有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签订有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给了劳动者相当多的保护。
即,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30日后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仍即可办理离职。劳动者尽了书面告知义务之后,用人单位如果拒不办理,甚至拿不给你工资,卡着你不让你走。你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明去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
所以,这里有几项操作要注意,第一,你是提前30日书面送达了公司,公司已经收到。第二,30日满你可以离开,中间不要旷工,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第三,30日你们劳动关系解除之前,不可以与另一家单位订立新的劳动关系。
保证上述三条,他只要不同意你离职,不给你签字,不发工资,可以仲裁公司。 来自职Q用户: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