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居民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请带户口登记活页)
《居住证》(异地办理需要)
原《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的除外)
二、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三、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
Step 2:拍照按指纹
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Step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Step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1)若地区支持快递 EMS 邮寄服务,请在办理时填写《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委托书》
(2)若地区支持代领,如北京,具体情况请注意各地代领须知
四、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 20 元/证
到期换领: 20 元/证
其他补办: 40 元/证
五、办理时间
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引用资料:
更换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补办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