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有个人商用车贷款。
个人商用车贷款,是指经办行向自然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营利用汽车并以所购车辆为抵押的人民币贷款(不含二手车);经办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工程机械车辆贷款,比照本规程办理。
个人商用车贷款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二)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其中个人商用车贷款的申请人需挂靠具有合法城际客运经营权或运输经营权的运输公司或营运车队;工程机械车贷款的借款人需获得工程项目施工资格
(三)信用记录和收入水平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四)购车行为真实,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五)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六)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七)个人信用等级在A级(一般级)(含)以上
(八)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