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是指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分包单位”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